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5月12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下载《辽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起发到报名邮箱(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 文件名按“所申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四、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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